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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研究所是中央批准设立的第一家专门从事生态文明研究的法人机构,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生态文明研究智库的责任单位,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完善学科体系,更好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进行的战略部署。生态文明研究所坚持求是创新,追求卓越,不断建设生态文明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力争建设成为世界一流研究所。生态文明研究所主要聚焦五大领域的前沿理论问题和重大现实问题研究: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生态文明视角下的经济学研究,环境与发展研究,生态文明与空间发展研究,全球重大环境议程研究。根据工作需要,2021年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国家资助博士后,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博士后研究人员若干名。具体招收说明如下:
一,招收类型
(一)国家资助博士后
由人社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与我院联合资助。
1.招收条件(须同时具备)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博士毕业学校主要为“双一流”建设高校或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科学院等重点科研院所(含世界综合排名或学科排名前200位的高校)。
(3)申请人一般应于博士期间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至少两篇学术论文;无论文发表者,博士毕业论文应被评为“优秀”。
2.在站职责
(1)在站期间除完成1部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博士后出站报告”外,还须以“中国社会科学院”或“中国社会科学院生态文明研究所”为作者单位,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第二作者(博士后合作导师为第一作者)完成以下任务中的其中一项:
。在顶级,权威期刊(参照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报告》,下同)或同等影响力外文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文;
。在核心期刊或同等影响力外文期刊发表3篇学术论文;
(2)参与或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部级社科基金,省部级自然科学基金,我院重大,重点及创新工程项目研究;
(3)承担并完成研究所,所在研究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博士后
由人社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与我院联合资助。
1.招收条件(须同时具备)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须为近3年内获得博士学位的外籍或留学回国毕业生。
(3)申请人博士毕业学校应为世界排名前100名的高校,或者其博士学位所属学科排名全球前100名(以当年度最新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QS世界大学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U.S.News世界大学排名U.S.News& World Report为参考)。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申请人,条件可放宽至博士毕业学校为本国排名前3名的高校。根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合作框架,在德国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外籍博士,如获得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正式推荐可申请本项目,不受学校或专业排名限制。
(4)非英语国家的人员应具有良好的中文(或龙8)听,说,读,写能力。
(5)受本项目资助期间须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并能够保证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少于20个月。
(6)此前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以及国内在职人员不能申报本项目。
2.在站职责
(1)在站期间除完成1部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博士后出站报告”外,还须以“中国社会科学院”或“中国社会科学院生态文明研究所”为作者单位,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第二作者(博士后合作导师为第一作者)完成以下任务中的其中一项:
。在顶级,权威期刊或同等影响力外文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文;
。在核心期刊或同等影响力外文期刊发表3篇学术论文;
。在核心期刊或同等影响力外文期刊发表2篇学术论文,并在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和一定规模的国际学术会议上发表,宣读2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会议召集方应为专业的行业协会,或国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
(2)参与或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部级社科基金,省部级自然科学基金,我院重大,重点及创新工程项目研究;
(3)承担并完成研究所,所在研究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项目博士后
由我所(院)项目或博士后合作导师项目资助。
1.招收条件(须同时具备)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应已具有一定学术成果发表或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研究经历。在职人员必须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一般应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高校,科研院所教学科研人员。
2.在站职责
(1)在站期间除完成1部具有较高应用价值的“博士后出站报告”外,还须至少参与完成2项我所或博士后合作导师承担的国家项目,智库项目,我院创新工程项目等项目研究;
(2)承担并完成研究所,所在研究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3)作为我院研究所或研究团队科研工作的后备力量,可以择优留院工作。
二,计划招收博士后的合作导师情况
1.招收类型:国资博士后4名,项目博士后4名,国际交流博士后2名。
2.合作导师及研究方向
国资博士后:
项目博士后:
国际交流博士后:
三,申报工作
(一)申报材料
凡有意申请者请于2021年4月18日前向中国社会科学院生态文明研究所办公室报送如下材料:
1.填写“生态文明研究所博士后申请表”,“生态文明研究所申请博士后人员基本信息表”(详见附件);
2.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申请时如已通过博士答辩,尚未拿到博士证书的,请提交“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复印件;
3.个人简历复印件;
4.博士学位论文复印件;
5.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或转业,复员证,国外居留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均请提供电子版,其中博士学位论文请提供PDF版本电子版。
(二)申报流程
1.申请者将上述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xinjie@cass.org.cn,并在邮件主题上注明:申请中国社科院生态文明研究所2021年博士后电子材料(申请何种博士后类型);
2.办公室组织相关合作导师对申请者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合格者将通知其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生态文明研究所专家组对参加面试的申请者的申报材料,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及学术水平等进行综合学术考核,择优招收。
注:无论考核结果如何,上述申报材料恕不退回。审核未通过的,申报材料由生态文明研究所办公室负责统一销毁。
四,博士后在站管理
博士后进站后的日常经费标准按国家及中国社会科学院有关规定执行;社会保险由招收单位按有关规定代为缴纳;在站期间,国家资助博士后和“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博士后可以申报“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后创新项目”。
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课题选项,进展情况,研究报告撰写等,由其合作导师负责,定期给予督促,指导。
其他未尽事宜,将根据人社部及全国博管委联合下发的《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后工作管理规定》,《中国社会科学院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若干规定》等文件精神,按照《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后工作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生态文明研究所博士后工作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五,注意事项
1.我站即日起开始接受博士后进站申请,4月18日停止报名工作,逾期办公室将不再接受申请。
2.我站博士后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名单另行通知,请留意查收自己邮箱或网站最新消息。
3.我站博士后合作导师情况介绍及流动站,生态文明研究所的其他学术动态,均可登录中国社科院生态文明研究所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5265630;传真:010-65265633;邮箱: xinjie@cass.org.cn
联系人:辛老师
联系部门:中国社会科学院生态文明研究所办公室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27号综合楼,邮政编码:100710
中国社会科学院生态文明研究所
2021年0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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